國家密碼管理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
序(xu)號 |
實施機關(guan) |
事項(xiang)名稱 |
設定依(yi)據 |
許可對象(xiang) |
1 |
國家密碼管理局 |
商用密碼技術審查鑒定 |
《商用密碼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60號)第九條:國家密碼管理部門組織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要求使用商用密碼進行保護的網絡與信息系統所使用的密碼算法、密碼協議、密鑰管理機制等商用密碼技術進行審查鑒定。 |
企業、事業單位,公民 |
2 |
國家密碼管理局 |
商用密碼檢測機構資質認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密碼法》第二十五條第二款:商用密碼檢測、認證機構應當依法取得相關資質,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商用密碼檢測認證技術規范、規則開展商用密碼檢測認證。
《商用密碼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60號)第十三條:從事商用密碼產品檢測、網絡與信息系統商用密碼應用安全性評估等商用密碼檢測活動,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數據、結果的機構,應當經國家密碼管理部門認定,依法取得商用密碼檢測機構資質。 |
企業、事業單位 |
3 |
國家密碼管理局 |
電子認證服務使用密碼許可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第十七條:提供電子認證服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五)具有國家密碼管理機構同意使用密碼的證明文件;……
《商用密碼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60號)第二十二條:采用商用密碼技術提供電子認證服務,應當具有與使用密碼相適應的場所、設備設施、專業人員、專業能力和管理體系,依法取得國家密碼管理部門同意使用密碼的證明文件。 |
企業 |
4 |
國家密碼管理局 |
電子政務電子認證服務機構資質認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密碼法》第二十九條:國家密碼管理部門對采用商用密碼技術從事電子政務電子認證服務的機構進行認定,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政務活動中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管理。
《商用密碼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60號)第二十四條:采用商用密碼技術從事電子政務電子認證服務的機構,應當經國家密碼管理部門認定,依法取得電子政務電子認證服務機構資質。 |
企業、事業單位 |
(來源:國家密碼管理局)